集装箱中心站为***货物的运输安全对货物的装箱提出以下要求:
1、货主提供货物装箱的具体方式,货物摆放的方式。装箱要注意不得偏载,前后偏重不能超过2吨,左右偏差不能超过6cm,均匀、稳固码放,单件货物超过100kg时,货主填制装箱方案申请单,提交中心站,审核通过后,提供正式的装箱和加固方案(我们可以提供装箱方案的样本)。
2、货物装箱完毕并确认货物无误后,要求客户打上铅封(铅封由提货司机提供),以确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。
3、同一集装箱中装有不同HS编码货物的,需要在箱门附近放置样品,以方便商检、海关查验。
4、拍照要求:需要提供装箱过程的照片,共6张:(照片取景范围内不允许出现除集装箱和货物外的其他人或物)
***张:空箱时,打开箱门,进行拍照,要将箱内右侧的箱号拍在照片内。
***张:货物装到一半时,对箱内进行拍照(要求货物从内到外装箱一半,不能是左侧或右侧装箱一半)。
第三张:货物装完后,集装箱开门进行拍照。
第四张:把右侧箱门关上,进行拍照(门上箱号要显示)。
第五张:箱门全部关闭进行拍照(门上箱号要显示)。
第六张:打上箱封并进行拍照(门上箱号要显示)。
注意:客户拍照完毕后,将照片发至业务联系人邮箱。
需要发货方提供的报关、报检资料
1、非法检货和本地(指河南省)法检货:
合同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装箱单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发票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报检委托书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报关委托书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,一式三联,每联盖章位置:右上左下各一个)、申报要素和相关许可证件。
另:河南省内需要在省局报检的货物还需要提供厂检单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和出口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性声明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。
2、异地法检货:
异地法检货物除需要合同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装箱单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发票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报检委托书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)、报关委托书(正本加盖红色公章,一式三联,每联盖章位置:右上左下各一个)、申报要素和相关许可证件之外,还需提供换证凭条。
注意
1、凡是法检货物,需要在报检时提供商检号和生产批次号,并要在合同、装箱单、发票及***报检时提供给商检部门的资料中体现,同时需要在货物箱体上显示。
2、(1)合同上需显示:中英文对照,要显示合同号,成交方式,原产国,结汇方式,合同订立的条款、中方章、外方章(或外方签字)、合同内容(品名、数量、单/总价等)。
(2)装箱单内容需显示:品名、数量、毛/净重、集装箱号、包装种类,规格等。(与其他货物拼箱请注明)
(3)发票内容需显示:品名、数量、单/总价、成交方式、原产国等。
(4)申报要素(依据不同商品的HS编码,提供相关的内容):比如:品名、商品编码、用途、原理、境内货源地(涉及退税问题)、贸易方式等;另外如果成交方式是CIF价格的请注明运费,保费金额。
(5)特殊货物(如濒危物种等)需要相关许可证件。
(6)实木包装材需提供相关熏蒸证明并在包装材料上加盖IPPC标识。
3、为避免报关报检所需相关资料出现错误,建议客户提供4张加盖公章的空白A4纸,客户可在背面注明:仅供报关报检用。
主要中欧班列线路:
1.中国—德国汉堡、杜伊斯堡—法国里昂、中国—荷兰(往返)
2.中国—波兰马拉、华沙(往返)
3.中国—波兰罗兹(往返)
4.中国—俄罗斯莫斯科(往返)
5.中国—白俄罗斯布列斯特、明斯克(往返)
6.中国—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
7.中国—塔吉克斯坦杜尚别
8.中国—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
9.中国—比利时列日